律师文集
征收或者拆迁维权首先是心理素质的较量
吕国华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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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北京
主任律师
从业18年

征收或者拆迁维权首先是心理素质的较量

作者 吕国华

几乎每一次征收或者拆迁都伴随暴力或者隐形暴力,几乎每一次征收或者拆迁,都被地方政府视为政绩,打上“和谐拆迁”“文明征收”“以人为本”的标签。但事实上,几乎每一次征收或者拆迁都伴随着众多维权者的血和泪。在民权意识尚未普遍觉醒的时候,面对暴力征收或者拆迁,绝大部分居民选择沉默、忍让和委曲求全,这就加剧了少数维权者维权的难度。更何况,地方官员还时不时祭起“少数服从多数”“不要一己之私损害集体利益”的伪道德的旗帜,甚至离间搬迁者和未搬迁者之间的关系,蓄意挑拨、升级他们的矛盾,将维权者数落成自私自利、贪得无厌的钉子户。二十一世纪初叶的中国城乡改造必将载入历史,后人在书写这段历史的时候,不会在提升城市形象、改善居住环境方面着墨太多,而是在暴力征收或者拆迁对社会文明进程的羁绊和挑战方面不吝文字,大书特书。

征收或者拆迁多不是以人为本的。已经废止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正在施行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都是建立在违宪基础上的政府立规。通过法律之外的程序,征收非国有财产或者拆迁居民的合法房屋,都是宪法和立法法所不允许的。然而,就是这样的集体违宪活动,在中国从上到下轰轰烈烈搞了几十年。如果说通过几十年的改造,改善了居住环境和提升了城市形象,创造了人类史上的奇迹;那么一个自称向法治目标迈进的国家,所发生的范围如此之广、影响如此巨大、后果如此严重的违宪活动,更是人类史上的奇迹。我们虽然宣称保障人权,但在征收或者拆迁过程中,人权是很难保障的。几乎每一次征收或者拆迁,都或多或少打上了暴力、威胁、强迫的烙印。各地的地方官员不学习宪法和法律,反而从封建糟粕中觅取打赢“征收攻坚战”“拆迁攻坚战”的良方。把房地产开发当做公共利益,把城乡规划当做儿戏甚至把建成不久的房屋拆掉,以政府命令或者文件代替法定的程序要件,雇佣小混混殴打、威胁、骚扰,让七大姑八大姨沾亲带故地上门做工作甚至株连,给孩子停课去做通父母的思想工作,威逼职工离岗回家做通家属的思想工作,雇佣地痞偷拆或者夜袭,打着“拆错了”的幌子造成先拆掉的既成事实迫使居民让步,把合法建筑当成违法建设通过行政程序快捷、高效地敲掉房子、编织非法集资、扰乱社会秩序等罪名陷害维权的居民把他们关入牢狱,或者直接用非法的劳教程序剥夺维权者的人身自由,吓阻律师代理类似的案件或者直接对代理律师进行暴力袭击或者语言威胁,甚至以政府文件的形式阻止律师代理拆迁案件,对前来采访、报道的记者大打出手也是屡见报端。这难道是以人为本吗?拆迁领域充满了违法、犯罪,这种违法犯罪的最可怕之处是,在地方官员的庇护下,变成了一种有组织、有指挥的集体行为。公检法司对此往往视而不见或者无可奈何甚至乐于成为帮凶,在维权者的伤口上撒盐,为了部门利益或者中饱私囊,落井下石,手段残忍,无所不用其极。各地的警察对这种违法犯罪行为往往视而不见、充耳不闻、不理不问,对维权者却是围追堵截。重压之下,未坚持下来的维权者成了地方官员的笑柄,被拿来作为对抗征收或者拆迁的反面教材,以警告准备维权或者正在维权的人不要步其后尘。偶有坚持下来的维权者,也往往伤痕累累、身心俱疲。我们生活在一个文明社会吗?是的。我们这个文明社会充满了不文明征收或者拆迁吗?是的。这矛盾吗?不矛盾!征收和拆迁处于这个文明社会的阴暗角落,很多时候,阳光还照不到它们。要想改变,就需要你我他长期不懈的共同努力!

说到这里,就不难明白为什么征收或者拆迁首先是心理素质的较量了吧?看看那些让人心惊肉跳的恐怖行为,有多少人还打算做一个维权者呢。如果你遇到了征收或者拆迁,而心理素质又不好,我劝你还是不要冒险吧。有人说,自己心理素质不好,可以借力呀,比如借取律师的知识和力量。殊不知,律师也是一个危险职业,尤其是征收和拆迁领域的律师。君不见,权力部门已下了结论,一部分律师打着维权的幌子煽动群众维权,成了新的社会不稳定因素,这些人还有了一个比较正式的名字——维权律师,和异见人士、地下宗教等列在一切,必欲除之而后快。既然如此,还有多少律师敢于涉足这个充满了是非的领域呢。办理征收或者拆迁案件的律师也需要良好的心理素质,否则,面对纷繁复杂的法律关系和社会关系,心理素质不好,是很难支撑下去的。一不小心,不但没有成功帮助维权者,自己反而被吊销了执业资格,也不是什么天方夜谭的事儿。在这里,我不想说什么心理素质是可以培养的话。心理素质固然可以培养,但如果你还没有做好迎接挑战的各种心理准备,即使送来了律师费,我也不会代理的。即使一个十分优秀的律师代理征收或者拆迁案件,如果委托人心理素质不好,也极难取得好的成果。与其失败时受你埋怨,不如现在把你拒绝。从事征收和拆迁领域的代理工作,已经有些年头了,我的心理素质还勉强算合格吧。我一贯把维护被征收(拆迁)人的利益作为追求,将代理工作视为神圣的事业,在如履薄冰、战战兢兢的事业面前,尽管艰难,仍不失信心。对维权者来说,选择委托一位好的律师至关重要;对律师来说,选择心理素质好的委托人也很重要。如果你面临征收或者拆迁,如果你不想沉默、退让甚至放弃,如果你想有所作为,那么一定要做好心理功课,带着良好的心理素质出发吧,追求一个结果并不确定却代价高昂的事情,是需要点勇气的。不要感觉孤单,因为还有我吕国华,还有无数个像吕国华一样敢于在你困难时伸出援助之手的律师。在经历了哈尔滨受辱事件、天津受辱事件、镇江受辱事件、咸阳受辱事件、德州受辱事件、常州受辱事件、长沙受辱事件之后,我们这些拆迁维权律师没有倒下。也许我们不能立竿见影,但我们的出现会减少你的迷茫,增加你的信心,这对于最后的胜利也是很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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