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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本刚律师
湖北-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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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毛钱引\\\"豆芽\\\"战 八千元买伤害教训
更新时间:2006-12-19
张彭(化名)因买豆芽要求摊主再便宜1毛钱受到嘲讽后,竟然唤来了帮手,实施报复,致他人右耳鼓膜外伤性穿孔构成了轻伤。事后,张彭赔付了受害人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各类损失计8000元。12月1日,上海静安区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张彭徒刑6个月,缓刑1年。

现年27岁的张彭是七年前来沪的打工人员,在一东北风味酒家担任买菜的采购员。今年9月5日上午,张彭路过一卖豆芽的菜摊时,见摊主豆芽开价每斤1元时,便还价要摊主再便宜些。摊主见状表示可每斤8毛钱出售,张彭却提出要7毛钱再愿意买。这就惹闹了摊主,指责张彭“怎么如娘们一样,一点不像男子汉,”就此双方开始了“口角战”,又发展到有轻微的肢体语言,后被身旁的人员拉开。

回去后的张彭心里咽不下这口气,就用手机联络了他人结伙又到菜场寻衅滋事。正巧摊主外出去送货,张彭误指摊主的弟弟就是与他发生争吵的人,张彭一方多人错打对方一人。这时,摊主的妻子见小叔子被他人殴打,便忙上来阻止,在气头上的张彭却抡起拳头击打摊主妻子的脸部,后被接警赶来的警察制止。张彭的行为致摊主的妻子耳膜穿孔属轻伤。

站在被告席上的张彭,为自己鲁莽举止而后悔不已,原想菜价能便宜些,最终却用8000元购买了“天价”豆芽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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