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 事 起 诉 书
原告:YYYY 性别:男 出生日期:19XX年X月X日 户籍地址:XX省XX县XX镇XXX路XX号XX幢1单元3号 身份证号:50000000000000000.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00.
被告:陕西XXXX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西安市XXX路XX大厦XX室 工商注册号码:0000000000000.
法定代表人:XXX 职务:总经理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00.
诉讼请求:依法确认原告XX与被告陕西XXXX有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事实和理由:20XX年XX月XX日,申请人XXX经介绍被告陕西XXXX有限公司上班。劳资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亦没有办理入职手续,X月X日,申请人在被申请人的许可下,转到XXXX花园二期工地XX号楼继续施工。X月X日,在XXXX的工作中,由于XXXX内的XXXX突然滑落,击中申请人XXX,致使手,腿多处被砸伤,随即就被送往XX医院救治。XX月XX日XXX出院。随后双方协商相关事宜,被告方拒绝承认存在劳动关系,无奈,XXX依法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劳动仲裁庭于20XX年XX月XX日裁定:“驳回XXX的仲裁申请。”,原告XXX不服该裁决,认为该裁决有失公允公正,不具有基本的正当性。为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望能依法作出及时公正判决。
此致
西安市X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XXX
(签字 )
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