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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芳律师
上海-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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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应当支付物业费吗?
更新时间:2011-01-21

1、承租人的义务?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可见,承租人的义务只是支付租金,并不包括物业费。

2、房主(出租人)义务?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可见,物业费是针对房屋管理而产生的费用,而房屋所有权人作为被管理的对象,有义务支付物业费。除非房主在房屋租赁合同中与承租人约定,该房物业费由承租人承担。

3、承租人承担物业费,是债务转移。出租人负有支付物业费主务,而如果约定由承租人承担的话,这项债务的转移必须经债权人同意即物业公司同意,否则程序不合法的。

故承租人承担物业的条件是: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承担,且该约定业经物业公司的同意。不则,仍由出租人承担。

4、如果承租人应支付而未支付物业费,房主即出租人要不要负责?

根据上述规定,即使承租人应支付而拒不支付物业费,也应由出租人承担连带责任,物业公司还是可以找到出租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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