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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种情况下可以获得法律援助
库建辉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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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北京
主办律师
从业16年

北京市普贤律师事务所 库建辉律师 13810752869

经常遇到有当事人咨询律师,如何才能够获得法律援助,根据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本人总结如下:

一、在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而具有下列几种情形时,人民法院应当为被告人指定辩护。

1、盲、聋、哑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年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的人、患有间歇性精神疾病的人);

2、开庭审理时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3、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的。

二、人民法院可以为被告人指定辩护的情形。

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为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辩护人。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以下7种情形可以指定辩护:

1、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经济苦难标准的;

2、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庭经济状况无法查明的;

3、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属经多次劝说仍不愿为其承担辩护律师费用的;

4、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被告人已经委托辩护人的;

5、具有外国国籍的;

6、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7、人民法院认为起诉意见和移送的案件证据材料可能影响正确定罪量刑的。

由于律师的专业分工正在逐步的细化,建议犯罪嫌疑人家属在案件审理中,如经济条件允许尽量自己聘请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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