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产权转让,应当严格按照《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实施。在企业改制的实践中,由于很多企业依然沿用以往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设计改制方案,改制方案没有操作性。为了使拟改制企业明确国有企业产权转让的基本程序,规范操作,根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国有产权交易行为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公开征集的方式进行。 (3)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应当听取职代会的意见,对职工安置等事项应当经职代会讨论通过。 (2)就职工安置方案向标的企业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报批,申请批准。 对标的企业的重大事项进行尽职调查并对上述决议、方案的合法性进行法律判断 审批机构 应当上报的文件包括: (四)清产核资和审计 (七)签署产权转让合同并取得交易凭证 (八)办理产权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