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念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法庭审判阶段,律师可以接受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
二、辩护律师出庭准备的主要工作:
1、 审查起诉书;
2、 查阅案卷,审查各种证据;
3、 会见被告人;
4、 调查和收集证据;
5、 准备辩护词等辩护材料。
三、辩护律师出庭辩护
(一)法庭准备阶段的辩护工作
1、 查明诉讼当事人是否都到庭;
2、 看是否存在需要申请回避的情形;
3、 审查审判是否公开。
(二)法庭调查阶段的辩护工作
1、认真听取公诉人、自诉人宣读起诉书、自诉状等;
2、适时申请审判长的许可,向被告人、证人、鉴定人等发问;
3、适时向法庭出示证据;
4、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查新的物证等;
5、检查、删补辩护词。
(三)法庭辩护阶段的辩护工作
1、 听取公诉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发言;
2、 听取被告人自行辩护意见;
3、 发表辩护词;
4、 与控诉方展开辩论。
(四)被告人最后陈述阶段的辩护工作;
四、法庭宣判后的辩护工作
五、辩护词的书写
(一) 拟订辩护词时应考虑的方面:1、事实方面;2、证据方面;3、定性方面;4、适用刑罚方面;5、诉讼程序方面
(二) 辩护词的结构
(1) 前言:辩护人出庭辩护的合法性;辩护人在开庭前进行了哪些工作;提出对本案的基本观点。
(2)正文部分:
(3) 结束语:小结;定罪量刑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