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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与未成年女网友发生性关系被刑拘
更新时间:2012-12-15

在广东打工的湖南籍男子前往广西贵港市与未成年女网友发生关系,并将对方带往广东游玩。经过对方家长规劝,该男子将网友送回贵港。14日,贵港警方介绍,目前这名张姓男子已因涉嫌强奸被刑事拘留。

  警方介绍,今年8月份,在广东省惠州市打工的湖南省郴州市男子张某通过QQ上网交友,认识了贵港市港北区未成年少女陈某。通过几个月的网聊,两人成了网上恋人。

  11月29日上午,张某来到贵港市找到了陈某,并在贵港某宾馆第一次与陈某发生了性关系。随后,张某欲带陈某到广东游玩,涉世未深的陈某信以为真,于当天早上没告诉家人便跟随张某乘车到了广东省惠州市。期间,张某又多次与陈某发生性关系。

  12月12日,陈某家人获知陈某跟随男网友张某到广东省后,规劝张某将陈某送回贵港。陈某回家后,家人经过询问获知张某多次与陈某发生性关系。因陈某属未成年人,家长于是随向贵港警方报警,并将张某扭送到当地派出所处理。

  经民警审讯,张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13日,张某因涉嫌强奸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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