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伙协议书
甲方(原合伙人):甲1: 姓名 ,汉族,出生年月日,住所地,身份证号码:
甲2: 姓名 ,汉族,出生年月日,住所地,身份证号码:
乙方(新合伙人): 姓名 ,汉族,出生年月日,住所地,身份证号码:
为了维护合伙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合伙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 新入伙及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甲1与 甲2系 公司的创始股东。
原始股东:甲1: 姓名 ,汉族,出生年月日,住所地,身份证号码: ,出资额为 元。
甲2: 姓名 ,汉族,出生年月日,住所地,身份证号码:,出资额为 元。
新入股东: 姓名 ,汉族,出生年月日,住所地,身份证号码:
二、新合伙人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和交付期限、合伙期限。
出资额:200000元(计贰拾万元整)。
出资方式:货币出资。
缴付期限: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实际缴足出资,逾期未缴或未缴足的,应对应缴未缴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合伙期限:暂定为
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本协议到期时,若各方合伙人未提出终止协议,视为同意继续合作,合伙期限自动延续为不定期制。
三、利润分配与亏损分担方式。
分配方式:乙方于自
年 月 日起入伙出资200000元,乙方负责为合伙企业 公司提供订单客源, 公司自乙方出资次月起,每月向乙方支付盈利10000元人民币至2014年 月止(注:乙方需每月提供订单量累计达 元起方可享受此盈利,若未达该数额,合伙企业停发当月应付的盈利)。
亏损分担:乙方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四、新合伙人退伙、出资转让。
退伙: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1、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2、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3、全体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4、乙方在不给合伙企业造成不利影响和造成损失的情形下,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其他合伙人,征得其他合伙人的同意方可退伙。
乙方退伙,其他合伙人与乙方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出资额 %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
出资转让:乙方欲转让出资额,需征得其他原始合伙人一致同意,同时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认购权。
五、乙方自成为合伙人之日起,合伙各方应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六、权利义务。
乙方享有的权利:
1、共有财产权。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财产属于合伙企业的财产,即属于全体合伙人的共同财产。(注:乙方入伙前, 公司的全部财产均属于原始股东所有,含所有动产及不动产)
2、合伙经营权。 公司的合伙人甲1 甲2 系公司的执行合伙事务人,即公司的重大决策、决定,日常事务均由执行人作出,其他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但是有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情况的权利。
3、监督检查权。合伙事务由执行合伙事务人决定,其他合伙人有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情况的权利。
4、利润分配请求权。享有按出资比例及利润分配的特别约定享受盈利分配的权利。
乙方应履行的义务:
1、在合伙企业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
2、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在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时,应通知其他合伙人。
3、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乙方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不得自营或者同其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5、乙方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的不得以其债权抵消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6、乙方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七、违约、争议解决方式。
违约处理:合伙各方如有违约行为,依照本协议约定及其相关规定处理,本协议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处理。
争议解决: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与争议,本着有利于事业发展的原则共同协商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协议自甲方各原始合伙人、乙方签字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一式五份,甲方各原始合伙人、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 (公司盖章) 乙方:
甲1:
甲2: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