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上市交易需提供的手续
1、房屋所有权证
2、房地产买卖合同
3、卖方夫妻双方持身份证、户口本或结婚证,买方持身份证亲自到场办理过户手续。
4、上市交易申请表须经卖方单位盖章,放弃优先购买权。
5、房屋测绘图纸 (市房管局测绘中心绘制)
二、税费标准
1、契税: 买方承担
个人初次购买90㎡以下住宅的为房屋总价值的1%(2008.11.1以后交易的)
个人初次购买90㎡—144㎡住宅的为房屋总价值的1.5%
144㎡以上住宅、二次购房的为房屋总价值的3%
2、交易服务费: 买方承担
每平米3元(含附属物)
3、权属登记费: 每套80元 买方承担
4、营业税(含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卖方承担
购买房屋不足两年再行转让的,按差额的5.5%计征。
超过两年的,免征营业税。
5、个人所得税:(房屋总价值―等面积经济适用房价格)×20%
(如为卖方夫妻双方唯一的住房且取得时间满五年可申请免交个税) 卖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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