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失职给企业造成损失,是否应该承当赔偿责任,要看三个条件,一是员工的行为违反了企业的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二是员工在主观上存在着故意或重大过失,三是员工的行为给企业造成了较大的损失。
如果满足了上述条件,那么员工该怎样赔偿呢,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6条的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企业造成损失的,企业可以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以从其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且扣除后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