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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荣波律师
陕西-安康
从业20年 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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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到底是专业的什么东西?
更新时间:2012-10-09

下午参加个医疗事故鉴定会,参加的人有医患双方,有由五位医疗专家组成的鉴定组。

早上我在考虑一个问题,我作为患方的诉讼代理人,在鉴定会上到底说点什么合适?

说医疗吧,确实是班门弄斧;说法律吧,专家们没耐心听,就好像在另一次鉴定会上,专家就直言不讳地说,我们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会,仅对我们的医务人员是否存在技术上的过错进行评判,是对我们的医务人员进行严格要求的评判。不说吧,也不合适!

我想了好久,还是说点,相干又不相干的东西吧!

我们律师、医生都是专业人员,我在想,专业人员和普通人员有什么不同?此专业人员和彼专业人员有什么不同、又有什么相同?我们到底是专业的什么东西?

以前,我只是和朋友谈到过这个问题,但没有写下来,有朋友说是个缺憾,所以我就试图把这些思想的火花记录下来。

我认为,专业人士,不是专业知识,仅有专业知识不能称为专业人士;而是专业知识在实践中得到升华后,形成一种专业精神,具有专业精神的人,才能称为专业人士。

专业精神,也不是什么高深的理论概念,其实是很简单、很朴素的思想,体现在具体工作中,就是从专业角度看问题、想问题和处理问题。

在下午的医疗事故鉴定会上鉴定的病例是,一个患者受到头部垂直打击后,短时昏迷、伴半边身体麻木,在某县医院抢救治疗,医生诊断为头皮血肿,另询问患者是否有颈椎病,而诊断为颈椎病。住院一周,主要治疗头皮血肿,做理疗治疗颈椎病,头皮血肿消除后出院。患者根据医嘱做理疗,开始有所缓解,后加重,不得不到外地医院求医。

在西安红十字会医院诊断为颈椎齿突骨折伴寰枢关节脱位,脊髓损伤(不可逆转性),做手术花费了五万六千多元,并且因为没有及时治疗,延误了病情,很遗憾,终生可能要在轮椅上度过了。

回到我所说的专业精神上来吧,本案例,某县医院的医生就明显缺乏专业精神,很显然,头部受到垂直打击,首先考虑的应当是外伤,而不应当首先考虑颈椎病。

当然医生的理由很多,如在发生这个事件后,某县医生写了一篇文章,题目是《隐匿性颈椎损伤》。但只有从专业精神角度去理解,才能正确评价医生的过错到底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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