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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益宁律师
四川-乐山
从业1年 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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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基层交警大队深入推进规范执法工作的几点看法
更新时间:2012-09-20

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公安机关一项战略性、方向性、根本性和长期性的任务,也是当前交通管理工作亟需研究解决的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课题。随着全民法律素质的增强,执法环境不断优化,基层交警部门执法理念只有进行相应的转变与提升,才能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道路交通执法中如果出现一点不文明、不规范的情形,往往就会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影响到公安机关乃至党和政府的形象。因此,全面贯彻孟建柱部长提出的“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转化到每一起执法实践活动中,使之成为做好工作、推进事业的有效方法,成为完善自我、服务社会的重要途径。下面笔者结合工作实践,从促进公安交警规范执法的实现途径,作些粗浅的探讨。


一、认识起点要上去。认识是行动的先导。只有认识上去了,行动才会更加自觉。抓规范执法工作,同样也需要高起点的认识和领导的非常重视。一是抓规范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强,要切实明确分工和界定工作职责,形成各负其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二是要将规范执法工作纳入单位工作目标考核,有必要时可以考虑单独排名,兑现奖惩,并实行一票否决制。三是大队领导和二层骨干要率先垂范,与民警一道执勤执法时更要文明用语,规范执法,身体力行,做出表率。


二、执法培训要合理。民警的执法素质是保证规范执法和执法质量的关键。随着交通管理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和更新,民警的执法教育培训成为执法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一是要抓好各中队兼职法制员和执法骨干的培训工作。大队法制部门要选择各中队在执法中存在的共性问题,以及在执法中遇到的难点问题,结合执法常用的法律、法规,有针对性地进行普遍培训和个别辅导,切实发挥其“传、帮、带”作用,推动各中队民警学法、知法、懂法活动的深入开展。采取以案说法释疑解难等形式,面对面开展执法培训服务。二是要充分利用现有的网络平台,把发现民警执法过程中的经常性问题与不足,采取以案讲法的形式,即时性讲解执法中须注意和改进的问题。通过培训教育、以案说法、释疑解惑的形式,有针对性地组织好执法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形成“练中学”和“学中练”的良好执法氛围,牢固树立民警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从而进一步提高大队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为适应日常管理工作的开展,在抓执法教育培训工作上,笔者认为,应把握三大原则:其一,在组织形式上以小规模、短频快的集中培训为主。其二,在内容上以交通管理工作中急需掌握的业务知识、应用技能和实战训练为主。其三,在培训计划的设置上按照先易后难,急用急学的原则安排课程。


三、执法考评要经常。要由过去的年终考评转变为日常考评,可以较好地解决过来执法工作以及执法质量靠突击包装来应付检查的问题。具体来讲,可以采取每月一次案件质量评查。由各级执法监督室对本单位办结的案件、案卷进行逐月逐件的进行评查,下发通报,并将评查内容载入民警个人执法档案。由支队执法监督室每季度组织一次对大队执法质量考核,考核完后召开一次讲评大会,对各类执法问题进行讲解,强化监管救济措施。每半年支队执法监督室组织一次大型的执法大检查,并进行通报和讲评,将存在的问题讲评到具体案件和承办人,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总结整改的方法,提出下步措施。将聘请的执法监督员“请进来”,请他们帮助评议,听取他们对我们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年底一次执法质量总评。由支队组织对各大队全年执法案件、案卷进行全面考核,通过随机抽案、抽卷检查,要求案件评查率达100%、监管率达100%,并根据《执法质量考核办法》予以奖惩兑现。


四、执法监管要公开。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加强交通管理执法规范化建设,必须进一步加强对交通管理执法过程的有效监督。要通过加强监督体系建设,进一步明确监督部门工作职责,完善执法评价工作机制,强化执法责任追究,实现权责统一。要进一步改进对交通管理执法的监督方式,变事后监督为事中、事前监督,变集中、结果性监督为日常、全流程监督,变内部单一监督为内外结合的全过程、全方位监督,防止滥用权力和执法腐败,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要主动将交警执法工作置于社会的监督之中,以此不断修正和改进不足之处。其一,主动接受党政部门监督。每年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交警视察1至2次,接受工作指导。同时,还积极联系上级纪检部门、优化办、县长热线、治理三乱办,对交办的工作快速查处。其二,广泛聘请执法监督员。每季度组织聘请的警风警纪监督员、执勤执法形象监督员召开一次执法监督信息反馈会,发现新苗头,掌握新问题。其三,定时启动大队领导接访日。对能及时办结的来信来访当场给予答复解决,对不能当场答复解决的,登记在册,交办给相关部门限时予以答复解决。其四,建立媒体信息反馈网。与各级媒体记者密切联系,利用舆论监督网络开展监督。


五、执法过错要严究。一是要严格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的范围。对民警执法中办人情案,徇私枉法和不作为、乱作为等违法执法情形实行过错追究。二是要严格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的程序。对发生执法过错需进行责任追究的,由支队、大队法制部门会同纪检、政工等部门查处,并提出处理意见报支队、大队审批,支队认为有必要直接查处的,可以直接查处大队的执法过错案件。三是要严格执法过错责任人的处理。对有执法过错的责任人和相关连带责任人,根据违法事实、情节、后果和责任程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追究行政责任、经济责任和刑事责任。


六、执法制度要健全。一是要进一步完善民警个人执法档案,严格落实考核考评制度。根据执法工作实际,考评情况记入民警个人执法档案,与量化考评、评先创优等相挂钩。二是要进一步建立培训档案,促进民警学以致用。有针对性的开展执法培训学习,做到逢学必考、逢训必考,努力使培训考试制度化。并将学习成绩纳入民警每季度业务理论测试成绩和执法质量考评之中,作为评选“执法工作先进个人”的重要指标。三是要进一步健全各类执法台账,从源头上规范执法行为,保障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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