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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聿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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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开发商违约承包商要求解除合同应注意已完成工程量的证据保全--天津经济纠纷律师咨询提示
更新时间:2012-09-18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开发商违约承包商要求解除合同应注意已完成工程量的证据保全--天津经济纠纷律师提示

   开发商因内部原因违约拖延支付工程款,(如开发商资金周转出现问题、股权转让股东变更、抵押、联营合资、内部管理层纠纷等等,导致对建筑承包商拖延支付工程款)。如拖延时间太长,承包商不堪等待,这种情况开发商已构成合同法上的根本违约,承包商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可以要求解除合同,但如不注意已完成工程量的证据保全,以后其他施工单位接着施工,将不容易证明自己完成的工程量是多少,极有可能导致不利的诉讼结果,因此,承包商如考虑解除合同,应及时对已完成工程量采取证据保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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