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手机退换难为消费者
王爱民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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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1年
手机退换难为消费者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信息产业部联合出台的移动电话机“三包”规定, 正式实施已经两年多。规定实施后,无序的手机销售和售后服务越来越规范。但是,不尽人意的手机风波还是屡见不鲜。
笔者在工作中也遇到过因为手机质量问题而找到商家要求解决的,到有关部门投诉的,甚至起诉到人民法院的。仔细分析这些纠纷,质量问题以掉线、自动关机、通话质量差等故障居多。出现这些问题,不单纯是产品质量不过硬,更因为厂家商家为了获取更高额的利润,采取了一些不正当的手段欺骗消费者。
以前手机销售中商家惯用的伎俩,比如以旧充新、以水货充行货、缺斤短两(相近价格的同型号产品比其他商家少电池等配件)等等,因为消费者对此已经有了比较强的防御能力,加之市场竞争愈来愈激烈,这些比较低级的招数一般只在个别极不正规的小门头继续使用。现在,一些商家又发明了更隐蔽的利器,主要在售后服务领域做文章,最突出的是故障检测。


春节前遇到过这样一件事情,一个顾客在某商场购买了一部国产手机,他看中的是这个品牌手机宣传的优良售后服务,厂家承诺将手机退换期延长为一个月。而商家的承诺更令人动心,商家承诺将退换期延长至两个月。“在两个月内出现故障,经过厂家设在本地的客户服务中心检测,如果确实有质量问题包退包换”,购买时售货员信誓旦旦地告诉顾客。顾客高高兴兴地购买了该款手机,可是在购买手机后不几天,发现手机开始掉线,但是由于工作忙,一直没到商家交涉。第四十天时,手机又开始出现自动关机问题,顾客不得不找商家解决。商家又是怎样兑现当初的承诺的呢?


顾客来到商家说明遇到的问题,服务员非常热情地接待了他,告诉他需要经过检测,确属质量问题,可以选择退、换。服务员检查了顾客提供的发票、保修单、购货小票后,将手机和保修单留下以备检测,并告诉顾客客户服务中心的检测报告要三天后才能出来。三天后顾客来到商家,被告知经检测手机没有质量问题。顾客要求看检测报告,服务员说没有问题的手机不出具检测报告。顾客当然不相信没有质量问题,怀疑商家并未送检,遂与服务员争执起来,服务员告诉顾客,这是售后服务中心的规定,商家也没办法商家自己不能检测,只能送售后服务中心。顾客只好取走了有问题而检测不出的手机。


第二天,顾客带着手机来到售后服务中心,询问这个手机是否经过检测,在出示了相关票证后,中心的负责人告诉顾客,这个手机某商场曾经送检过,但因为超过了我们厂家规定的一个月退换期,而且商家在保修卡上填写了虚假的销货日期,被我们识破我们拒绝检测。顾客大吃一惊,原来是这样,赶紧拿出保修卡一看,保修卡上的销货日期确实不是真实的购货日期,而是被延后了二十天。这样就在厂家规定的一个月退换期之内了,谁知却被手机厂家的客户服务中心识破,于是只好对顾客撒谎称手机经过检测没有质量问题。


顾客要求客户服务中心对手机进行检测,客户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却以商家有欺诈行为为由拒绝检测。万般无奈的顾客找到了律师咨询,经过律师的点拨,顾客赶到移动公司打印出了话费详单。话费单据清楚地显示出手机刚刚使用几天就出现了掉线现象,有一个被叫电话每次通话时间只有一秒,不到两分钟两个电话互相通话六次,后来主叫电话的主人通过固定电话才和这位顾客联系上,这种情况很多。最可恨的是有个人找这位顾客帮忙,连续几次拨打这位顾客的电话,每次说一会就掉线,人家误会他不肯帮忙而故意挂线。


经过律师的鼓励,这位顾客拿着话费详单,再一次来到客户服务中心要求检测,又一次遭到拒绝。顾客坚持要求客户服务中心对手机进行检测,理由是商家的欺诈行为是客户服务中心与商家之间的纠纷,其后果不应由顾客来承担。顾客告诉客户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厂家承诺的经检测包退换的时间是一个月,话费详单显示手机买后才用了几天就出现了掉线现象,根据厂家的承诺,只要购机一个月出现问题,厂家就必须负责三包。事已至此,工作人员只好答应对手机进行检测。检测报告很快做了出来,报告显示手机确实存在质量问题。


顾客拿着检测报告单来到那家商场,服务员面对检测报告单,知道无法再隐瞒事实,只好承认了欺骗顾客的事实。同时,服务员也道出了商家的苦衷。原来,面对日益激烈的竞争,商家为了争取顾客,承诺了两个月出现质量问题包退包换,这不但比国家规定的时间长,而且比生产厂家规定的时间也要长。但规定如此长的保修期也给商家带来了巨额的经济负担,商家无力独自扛起这巨大的包袱,只好将损失转嫁给厂家一些。具体做法就是顾客购机时商家不填保修卡的日期,如果手机在商家承诺的两个月内出现了质量问题,就将保修卡上的日期推后一些时间,以符合厂家承诺的一个月三包期,如果经检测手机真有质量问题,再对手机实行国家规定的三包政策。听了服务员的解释,这位顾客反而原谅了服务员先前的欺骗行为,觉得商家也有商家的难处。尽管如此,这位顾客最终还是选择了退机。


关于手机检测的纠纷还很多,是否人为损坏是其中一种。消费者对新买的手机一般都很爱护,可是检测时却出现摔坏、进水等结论,消费者不认可的化就会出现纠纷


律师观点:国家关于手机三包的相关规定是,手机主机三包有效期为1年,自售出之日起一年内手机出现质量问题,免费修理。手机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出现质量问题时,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者修理。手机自售出之日起第8日至第15日内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者修理。上面提到的生产厂家和商家分别做出了长于国家规定的包退、包换期,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就应该分别按照自己承诺的期限对顾客负责,而不能再要求执行国家的规定。客户服务中心因为商家在保修卡上填写虚假的购机时间,就想推卸检测责任的做法是不对的。根据顾客话费详单显示的情况,手机出现故障的时间在厂家承诺的一个月的期限内,厂家应该兑现自己的承诺。商家做了两个月的承诺后,为了转嫁损失,采取延后填写保修卡的做法也是错误的,其行为构成了对厂家的欺诈,随后又欺骗了消费者。当然,这位顾客没能在手机出现故障后及时找商家解决,才导致了后来的奔波,如果及时处理,相信不会有后来的麻烦,想必这位顾客也早已体会到了这点。


另外,手机有没有质量问题,由生产厂家的客户服务中心说了算这种做法也值得商榷。合理的做法应该是,顾客自己可以选择是由中立的第三方机构检测,还是由厂家设立的检测机构检测。而且顾客选择厂家的检测机构检测后,如果对结果有异议,还可以将手机送法定部门检测,这样才能真正打消顾客的疑虑。


在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无论生产厂家,还是商家,都应该守法经营、诚信经营,才能真正赢得顾客、赢得市场。作为消费者应该慎重地选择信誉好的大商场购买手机,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比较有保障,解决纠纷比较积极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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