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份,我以前一个当事人领来了她的朋友,她的这位朋友见面就哭着让我救救她的儿子,并说她的儿子是好孩子,不会犯罪更不会犯公安所说的那种罪!
原来公安告知她儿子涉嫌轮奸3起、抢劫21起。一种是家长说法—孩子是好孩子不能犯罪;一种是公安说法—嫌疑人触犯的是重罪(其所触犯的两种罪哪种情节都是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上至死刑的)。如果真的没有构成犯罪,多羁押几天无论是对公安还是孩子影响都是很大的,于是我推了手里的活,当天就去看守所会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