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介隐瞒信息,男方人财两空?
真实案例:
王先生(化名)与某婚介公司签订服务合同,明确要求未婚无小孩的相亲对象。婚介公司却介绍了自称“离异但孩子抚养权归前夫”的李女士(化名)。仓促结婚后,王先生才震惊发现:
1、李女士不仅实际拥有孩子抚养权,婚前还隐瞒了另一名孩子;
2、她身负巨额债务,婚后不到一个月就将14万彩礼用于还债;
3、她明确拒绝共同生活并主动提出离婚,虽口头承诺退还彩礼却迟迟不兑现;
4、婚介媒人明知实情却故意隐瞒,并强硬拒绝退还任何服务费。
短短数月,王先生不仅婚姻破裂,更面临彩礼耗尽、人财两空的困境,而婚介公司竟置身事外!
法律剖析:您的权利何在?
1. 追究婚介公司“欺诈服务”责任:
故意隐瞒关键信息:女方真实婚姻状况、子女情况、债务风险等均属影响缔约决策的核心事实。婚介明知不符要求仍恶意推荐,构成严重违约及欺诈。
2、 起诉女方“婚姻欺诈”及返还彩礼:
3、 双线维权,最大化挽回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