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法律规定的判决执行期限如下所述:
(1)在普通刑事犯罪案件中,公安机关阶段的拘留侦查期间最长可达37天,而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通常为两个月;而在司法机关的审查起诉和审判环节,各阶段的执行时长分别是一个月以及三个月。因此,一般的刑事犯罪案件所需的诉讼周期大约在七个月左右。
(2)对于重大、复杂性的刑事案件来说,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最多能达到七个月之久;
至于在司法机关的审查起诉环节,其执行期限最长可以达到六点五个月;而对于审判环节而言,其最长的执行期限则能够高达二十个月。因此,对于重大、复杂性的刑事案件来说,其整个诉讼过程所需时间将可能长达两年甚至更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