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遗赠通常需要明确。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遗赠是指立遗嘱人将其财产赠与特定个人或机关的行为。虽然遗赠的意图可以在遗嘱中表达,但为了确保继承的顺利进行和避免纠纷,受赠人一般需要明确表示接受遗赠。这种接受可以是明示的,例如书面同意,也可以是行为的,例如实际占有遗赠财产。接受遗赠的期限也有限制,一般是在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放弃遗赠的表示。如果在此期间内未作任何表示,则视为放弃接受遗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