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款合同条款包括什么
1.借款方、贷款方、保证人的名称、住址、法人代表的姓名;
2.借款的种类及用途;
3.借款的币种和数额;
4.借款的期限和利率;
5.还款的方式和具体时间;
6.借款人对所借款项的使用方向、还款期限所作的保证;
7.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二、借款合同失效该怎么办
借款合同无效的处理方式是:行为人因借款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借款合同当事人存在过错的,应当根据具体情况承担相应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三、借款合同已过诉讼时效还能起诉吗
律师提醒您,借款合同已过诉讼时效的,也能起诉,法院不会主动审查诉讼时效,但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法律效果】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第一百九十三条【诉讼时效援引】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