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伤残待遇
安阳律师谷景志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
1、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3、每月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适用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数额。
重要说明: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遭受工伤、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工资,最高为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最低为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
二、五级至十级伤残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2、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3、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1)条件
五级、六级伤残的,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
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五级十六个月,六级十四个月,七级十二个月,八级十个月,九级八个月,十级六个月。月基数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发百分之三十。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五级五十六个月,六级四十六个月,七级三十六个月,八级二十六个月,九级十六个月,十级六个月。月基数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但是:工伤职工距正常退休年龄五年以上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支付;距正常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每减少一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百分之二十;距正常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按百分之十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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