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商业活动中,格式条款被广泛应用。格式条款的使用提高了交易效率,但也可能因一方当事人未能充分履行提示和说明义务而导致不公平的结果。那么,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如何履行提示和说明义务呢?
一、明确提示和说明的重要性
格式条款通常是由一方预先拟定,未与对方进行充分协商。在这种情况下,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有责任确保对方充分理解条款的内容和含义,特别是那些可能对对方权益产生重大影响的条款。履行提示和说明义务不仅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维护公平交易、建立良好商业信誉的基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二、具体的履行方式
显著标识
对于重要的格式条款,应采用显著的标识方式,使其在合同文本中易于被识别。例如,可以使用加粗、加黑、下划线、不同颜色的字体等方式突出显示关键条款。这样可以在视觉上引起对方的注意,提醒其特别关注这些条款。
案例:在某网络服务合同纠纷中,网络服务提供商在合同中对用户的隐私政策条款进行了加粗处理。当用户因隐私问题与服务提供商产生争议时,法院认为服务提供商通过加粗的方式对隐私政策条款进行了显著标识,履行了一定的提示义务。
单独说明
对于复杂或重要的格式条款,可以采取单独说明的方式。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可以通过口头解释、书面说明或者举办专门的讲解会等形式,向对方详细解释条款的含义、适用范围、法律后果等。在单独说明的过程中,应确保对方有足够的时间和机会提出问题,并给予明确的解答。
案例:某金融机构在与客户签订贷款合同时,对于利率调整、逾期还款等重要条款,专门安排工作人员向客户进行单独说明,并记录下客户的疑问和解答过程。后来,客户因对贷款合同中的某些条款产生误解而提起诉讼,法院鉴于金融机构的单独说明行为,认定其在一定程度上履行了提示和说明义务。
确认环节
在合同签订前,可以设置确认环节,要求对方明确表示已经阅读、理解并同意格式条款。例如,可以要求对方在合同文本上签字、盖章或者填写确认书,确认其对格式条款的内容和含义有充分的了解。确认环节可以有效地证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已经履行了提示和说明义务。
案例:某软件公司在用户注册其软件服务时,设置了一个确认页面,要求用户勾选 “我已阅读并同意《用户服务协议》” 的选项。用户在勾选后完成注册。后来,用户因对服务协议中的某些条款不满而起诉软件公司。法院认为软件公司通过设置确认环节,为用户提供了明确表示同意格式条款的机会,在一定程度上履行了提示义务。
三、注意事项
针对不同对象的个性化说明
在履行提示和说明义务时,应考虑对方的知识水平、认知能力和交易背景等因素,进行个性化的说明。对于专业人士和普通消费者,说明的方式和程度可能会有所不同。对于复杂的交易和简单的交易,也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
保留证据
为了避免日后可能出现的纠纷,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保留履行提示和说明义务的证据。例如,可以保存与对方的沟通记录、讲解会的录音录像、确认书等。这些证据可以在需要时证明自己已经尽到了应有的义务。
持续更新和完善
随着法律法规的变化和商业实践的发展,格式条款也需要不断更新和完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密切关注法律动态,及时调整格式条款的内容,并确保在更新后的条款中继续履行提示和说明义务。
总之,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高度重视提示和说明义务,通过显著标识、单独说明、确认环节等方式,确保对方充分理解格式条款的内容和含义。同时,要根据不同对象进行个性化说明,保留证据,并持续更新和完善格式条款,以实现商业效率与公平交易的平衡。只有这样,才能建立起稳定、和谐的商业关系,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