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曾接到相关的咨询,笔者将该问题拆分成以下问题进行解答:
(一)一方因赌博负的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二)一方因赌博签了借条或欠条,但是没有证据证明是赌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三)如何避免自己陷入债务危机?
一、一方因赌博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赌博是违法行为,赌资不受法律的保护,所以一方因赌博负的债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一)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三十四条 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六)违背公序良俗的。
(二)相关案例
案例一:(2023)粤01民终2595号案
法院认为:“针对争议焦点一,案涉借款的合法性及效力问题。虽然李某提交的《借条》反映骆某借款用于家用,但从李某与骆某两人的微信聊天记录看,李某陈述了骆某向其借款用于赌博以及30000元款项被骆某一下输干净的内容,也提及其亦有参与赌博的内容,足以反映李某是清楚骆某向其借款用于赌博,仍以《借条》这一合法形式掩盖其提供借款给骆某赌博的非法目的......李某同时以案涉债务为骆某与陈某的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陈某对案涉借款承担还款责任,但如上所述,案涉款项被骆某用于赌博而非夫妻共同生活用途,故该项请求亦无法成立。"
二、一方因赌博签了借条或者欠条,但是没证据证明是赌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首先,夫妻一方因赌博签了借条或欠条,出借人能够提供借款流水,借款人没有证据证明是赌资的,法院一般会认为是借款。
其次,借款人能够证明借款是用于赌博,但无证据证明出借人事先知情的,法院也会认为是借款。
但是,即使法院认为是借款,如果出借人不能证明该借款经受害方签字或追认,也不能证明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该借款也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一)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相关案例
案例一:(2024)辽0682民初842号案
法院认为:“原告赫某翔为证明与被告李某飞存在民间借贷的法律关系,提供了与被告李某飞于2023年9月24日及2024年1月26日签订的借据,已经完成了举证责任,可以证明双方借贷关系成立,被告李某飞应按双方约定履行还款39000元的义务。被告李某飞辩称39000元系欠原告的赌资,双方并没有真实的借贷关系,被告为证明此辩解观点向本院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只能证明被告赫某翔与原告及微信名称为小盐阿姨的案外人相约打麻将,并不能直接证明借款为赌资,故对二被告关于欠款实际为赌资的抗辩意见不予支持。”
案例二:(2022)粤1302民初12392号案
法院认为:“关于原告诉请被告王某承担共同还款责任的问题。本案中,被告王某未在《借条》中签字确认或事后追认涉案借款,原告也未能提供充分有效证据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故原告诉请被告王某承担共同还款责任,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三、如何避免自己陷入债务危机?
笔者建议采取以下措施避免自己陷入债务危机:
(一)当发现另一方可能因赌博背负巨额债务时,应当及时与另一方沟通解决,停止继续负债的行为,必要时寻求双方父母、兄弟姐妹的帮助或报警处理。
(二)不在《借条》、《欠条》及其他借款、欠款凭据上签字,不用自己名下的账户还款。
(三)避免与债权人直接沟通,拒绝承认另一方负债是为了夫妻家庭生活或共同经营。
(四)一方因赌博负债严重影响家庭生活且多次沟通无果的,可以考虑协商或起诉离婚。
四、律师总结
赌博是法律严令禁止的行为,因赌博导致的家庭危机和债务危机屡见不鲜,作为受害一方,要学会保护自己,避免因另一方的赌博负债行为背负巨额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