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7月1日正式实施,新法强调股东和董监高勤勉尽责的忠诚义务,不得为了一己私利伤害所在公司利益。如果你是老板,肯定遇到过自己公司的高管在外面偷偷地做起私活,也就是俗称的吃里扒外,这种失德失信的行为现在将有可能触犯刑法,构成“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
值得注意的是以前“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只适用于国企成员,新的刑法修正案十二将民营企业的董事、监事及其高级管理人员也纳入了犯罪的范畴。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公司、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致使公司、企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