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和大家聊聊借车给朋友出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或者人身损害的,车主要不要承担赔偿责任。经常有人调侃“老婆和车绝不外借”,回头出了事全找你车主,这样的说法对吗?应该说不全对,因为根据《民法典》第1209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也就所车主在没有任何过错的情况下,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
那么哪种情况属于车主有过错,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比如你知道借车的人无驾照、驾照过期、酒后、不适合驾车的疾病而出借的,再比如车本身有故障还出借的。这时候你借出去了,发生事故,就有过错,要承担与你过错相适应的责任,当然不是连带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