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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明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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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权保护期限规定
更新时间:2024-06-28
  一、商标权保护期限规定

  商标权保护期限规定即《商标法》第三十九条,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第四十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二、如何有效保护商标

  可以通过下列方法有效保护商标:

  1.及时申请注册企业商标

  企业要有超前的品牌意识,在使用商标之前或使用同时就应申请商标注册,提前保护自己的品牌,防止被抢注。另外,企业应及时续展注册商标,往往有一些职业注标人抓住企业没有及时续展商标的失误,申请注册为自己的商标,致使企业费时费力甚至几经周折才能复得自己的金字招牌。

  2.要战略性进行商标注册

  申请商标注册是“一类商品一件商标一份申请”,而一件商标可以在几十类商品申请注册,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应在与该商标类似或非类似商 品类别上分别进行注册,即多类注册,对商标抢注进行有效防御。

  3.商标异议要适时充分

  对于初步审定的商标,若企业认为系其已使用的商标,应在三个月公告期限内提出商标异议。企业提出异议时应当提供充分证据证明他人以不正当手段抢注,且涉案商标系其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

  三、商标注册实质审查要多久

  商标注册实质审查要九个月左右的时间。在审查过程中,商标局认为商标注册申请内容需要说明或者修正的,可以要求申请人做出说明或者修正。找法网提醒,申请人未做出说明或者修正的,不影响商标局做出审查决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能不正当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实质审查如果通过,商标就进入商标公告阶段,为期3个月。在公告期内,在先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可对公告商标提出商标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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