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不合格排放设备租给他人使用,严重污染环境的,应当如何处理?
例如,甲因为没有购置污水处理设备而被环保部门处罚后,将其厂房及设备转租给乙使用并获利,且明知乙未购置污水处理设备,乙在使用过程中违法排放废物,严重污染环境。本书的看法是,只能将严重污染环境的结果归属于乙的行为,而不能归属于甲的行为。这是因为,既然乙租用甲的厂房与设备,乙就必须遵守法律规定;乙违法排放污水造成结果的,必须承担责任。即便甲明知乙未购置污水处理设备,也不承担共犯的责任。但是,如果A将不合格的设备冒充合格的设备租给B使用,B没有污染环境的故意的,则应当将结果归属于A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