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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纠纷第48讲:租赁合同无效,免租期的租金还要不要给?
更新时间:2024-06-21

张静律师解答:租赁合同无效,免租期的约定也相应无效。免租期的租金损失相当于是房东的损失,可以要求租客承担一半。实践中具体算法可能还复杂些,比如下面这个案件,法院就还按剩余租期和全部租期的比例来计算免租期损失,但金额大体差不多就是可以要求承租人支付一半免租期的租金。

判决书节选:

争议焦点为:孙租客应支付免租期51天)的占用使用费的金额,本院认定如下:根据生效判决确认,由于涉案房屋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房东与孙租客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合同无效,合同中关于免租期的约定亦无效。《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具体到本案,虽合同约定该期间为免租,但该免租一般系出租方基于信赖承租方的按期履行合同给予的,在合同认定无效而导致履行利益无效时,该免租期间已客观实际成为出租方的损失。故本院公平合理原则,参照租赁合同约定的月租金125000元按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占全部租赁期限的比例并根据当事人的过错程度(各占50%)予以支持高房东的免租期损失783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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