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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拘37天是什么时候放
更新时间:2024-06-18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刑事拘留期限的最长为三十七日,而最迟释放被拘留者的时间即是第三十七日,拘留自执行当日后的次日开始计算。


2.若在此期限内未能释放被拘留者,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则有权决定实行逮捕行径或变更强制性措施,例如实施取保候审等手段。


刑事诉讼法中所定义的拘留制度,是指公安部门、人民检察机关针对直接受理的各类案件,在进行侦查工作过程中,倘若遭遇到了法定条件的紧急情况,为了对现行犯罪者或重大嫌疑分子采取暂时性地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性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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