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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单位团建受伤算工伤吗
更新时间:2024-06-08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了认定工伤的情形,参加工作日组织的团建活动受伤是否可以认定工伤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关键看团建活动和工作有无关联。用人单位组织游览、团建等活动是为了加强职工之间团结协作、增强职工凝聚力、提高工作效率,与工作有着本质联系,故属于因工外出的情形,同时,因工外出受到的伤害包括事故伤害、意外事故和其他形式的伤害。就本案而言,参加公司组织的团建活动,期间并未违反安排擅自行动,当然属于意外伤害,、同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意见(二)》中第四条规定:职工在参加用人单位组织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活动中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视为工作原因,但参加与工作无关的活动除外。

实践中,比如参加单位组织的运动会等文体活动是单位安排的从事直接关系本单位利益的正当活动,可以被认定为工伤。比如单位同事间聚餐、娱乐等与工作不相关活动中受伤的,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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