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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林律师
四川-成都
从业21年 副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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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后抓不到人怎么处理
更新时间:2024-05-08
  一、立案后抓不到人怎么处理

  立案后抓不到人的处理如下:

  1.对于民事案件来说。找不到被告,可以公告送达包括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公告期限为2个月。如果被告不到庭参加诉讼,法院可以缺席判决。缺席判决与对席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缺席的当事人下落不明又无代收人,同样可用公告方式送达判决文书。判决书经过2个月公告期,待判决生效后,原告即可申请强制执行。如果被告人情况符合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范畴,就算找不到被告人,同样可以将其列入失信人员名单,限制其高消费。

  2.对于刑事案件来说,是否能够进行刑事立案,关健是要看是否具有初步的证据,已经证明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如果没有犯罪嫌疑人的口供,但现有证据可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的,就可予以刑事立案。至于找不到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会采取各种形式进行抓捕,包括网上通缉在内。在抓不到犯罪嫌疑时,案子不会撤销。

  二、警察立案后不处理怎么办

  警察立案后不处理,报案人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反映情况,或者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找法网提醒。即使报案人没有对公安机关的不作为行为作出申诉,在公安机关立案后三个月以内未侦查终结的,人民检察院也可以向公安机关发出立案监督案件催办函,要求公安机关及时向人民检察院反馈侦查工作进展情况。

  三、警察立案后能撤销吗

  警察立案后能撤销,一般来说,经过侦查,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

  1.没有犯罪事实的;

  2.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3.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4.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5.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6.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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