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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林律师
四川-成都
从业21年 副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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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驾驶罪既遂的处罚
更新时间:2024-06-07
  一、危险驾驶罪既遂的处罚

  危险驾驶罪既遂的处罚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处拘役。第四十二条规定,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二、危险驾驶罪的情形

  找法网提醒您:危险驾驶罪有如下情形:

  1.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追逐竞驶,是指行为人在道路上高速、超速行驶,随意追逐、超越其他车辆,频繁、突然并线,近距离驶入其他车辆之前的危险驾驶行为。

  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找法网提醒您,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毫克/100毫升的属于醉酒驾驶。

  3.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三、醉驾和危险驾驶罪区别

  醉驾和危险驾驶罪区别为包含范围不同,醉酒驾驶罪包含的是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危险驾驶罪包含情节恶劣的追逐竞驶、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员载客,严重超速行驶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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