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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应该如何分割股权?按照工商登记的比例吗?
更新时间:2024-03-05

婚后为了避免成立一人公司,男方注册公司,股权比例为男方90%,女方10%。公司所有的出资都是男方筹集的,女方也没有参与过公司的经营。现在夫妻要离婚,男方可以主张按照工商登记的股权比例分割公司股权吗?

有的观点认为,公司章程约定的比例及对外公示的股权比例可以推定为夫妻间书面的夫妻财产约定,应该按照股权登记比例分割。但法律实践中一般不这么判。

婚后设立的公司股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在没有约定或者一方应多分的法定事由的情况下,一般是平均分割。

章程、股权变更材料等工商登记材料,虽然具有对外公示效力,但不能推定为夫妻之间有关股权归属的书面约定。

有当事人会担心,夫妻二人的公司,离婚时如果股权五五分,会导致公司经营困难,陷入僵局。

这个问题在离婚案件中是处理不了的,法官不会因为以后公司治理的问题去判决一方多分股权,或者判决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归谁,法官没有介入公司治理的权利和义务,仅会就夫妻财产层面作出判决。

至于公司治理层面的问题,若公司确实因为股权分割问题,主要还是通过协商或者通过另外提起有关公司治理之诉进行解决。基于这个原因,我们一般建议不直接参与公司管理经营的一方直接拿股权折价款。

本文解决的问题是:

1、如果夫妻之间没有明确的书面协议,离婚时不会按照工商登记的股权比例进行分割,一般是平均分割。

2、离婚案件解决不了公司治理问题。

3、若一方没有参与过公司经营,最好股权变现,以免拿到股权也拿不到分红。

关于离婚及财产分割方案问题,建议当事人咨询专业婚姻是离婚解决,从实务角度给您专业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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