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伤认定申请表(在人社局领取、填写)
2 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证明(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 受伤害时初诊诊断证明或者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4 公民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5 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查询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名称、住所地、邮编、电话等项目);
6 非本人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的,需提供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受伤害职工的授权委托书等;
7 职工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 在工作当中或在从事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的,提交事故的相关证据材料(同事证明材料或单位事故报告);
9 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者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0 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相关部门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1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相关部门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2 职工突发疾病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3 维护公共利益受伤的,提交民政部门或相关部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