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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播服务合同退费相关案例分析
更新时间:2023-12-16

广州资深合同纠纷律师;12年经验专业律师(专业尽责)──

【戴律师是擅长合同纠纷律师,在该领域有较高造诣,可就案情给予您详尽的法律分析和法律方案。当事人一致好评,具典型成功案例。我们擅于攻克案件难关,对案件常常能从细节入手,找到突破口,冲出证据重围,灵活运用法律,切中案件要害,拿出独特的法律分析意见和方案,使胜诉几率最大化!宗旨:为当事人提供最优质的专业法律服务,为您的合法权益竭尽全力。】──

【当事人咨询:】 主播服务合同纠纷主播带货销量未达逾期能退费吗?──

【戴允丝律师解答:】这个需要具体案情具体分析,看合同具体是怎么约定的,如果有约定从其约定,但如果约定未达销量就全退款的有违公平原则,所以这种情况下会适当退款,如下文的案例1. ──如果合同没约定的,而主播方提供的服务也基本到位的,那销售不足不能作为退费的理由,如下文的案例2。──

【相关案例介绍】

案例1:法院认为,米某公司与拾某公司签订的《直播推广合同》合法有效。《快*直播推广合同》约定两位主播进行6场直播,保量165万元,佣金20%,另在KPI考核标准中明确拾某公司对整场直播活动保证销售额165万元,若直播未完成销量,拾某公司在2个月内与米某公司协商以本套餐主播或同类型主播达人以补播方式补齐销量。米某公司已依约支付合同推广费689000元,其确认拾某公司已提供9场直播,6场补播,一场千万粉丝级别主播直播及一场明星直播。米某公司认为6场补播的主播粉丝级别不符合约定,但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补播的主播粉丝级别与约定不符。然而,《直播推广合同》明确约定拾某公司应保证销售额165万元,结合王某与孙某在微信聊天记录中有关销售量的沟通内容,米某公司认为拾某公司提供涉案直播推广应确保销量达165万元有所依据,否则其可以选择要求退款,本院予以采信。现米某公司主张涉案销量为22681.3元,未达到双方约定确保的销量,合同目的已无法实现,米某公司诉请解除《直播推广合同》理据充分,本院予以支持。依据公平原则,本院认定米某公司按涉案产品的实际销量向拾某公司支付推广费。双方确认涉案佣金已直接向主播结算,米某公司对其主张的销量已提交相应销售数据佐证,经核算,拾某公司应向米某公司退还679528.8元(689000元-22681.3元÷1650000元×689000元)。──

案例2:

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中,直播视频显示,合同约定的主播对羽绒服的质量和外观进行了较为详细的介绍和宣传,已经履行合同基本义务,且合同约定某文化公司对羽绒服的销售额不作承诺。某贸易公司作为商事主体,在签订协议时应尽到一般商事主体的必要审慎义务,合同已载明相关主播的信息和直播方式,某贸易公司应在全面了解相关主播的人气、带货能力等信息后决定是否签订服务合同。商品的销量除与主播的人气、带货能力相关外,还与商品本身质量、消费者个人喜好等多种因素存在关联,销量高低是商事主体应承担的正常商业风险。综上,某贸易公司要求退还服务费41200元的诉讼请求依据不足,法院遂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判决生效后,双方均未上诉。目前该案已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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