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胡海立律师
浙江-宁波
从业15年 高级合伙人律师
387
好评人数
25273
帮助人数
一小时内
平均响应时间
工伤认定对公司的权益有何影响
更新时间:2023-11-07

导读:

工伤认定对公司的权益的影响包括未缴纳工伤保险需承担赔偿责任以及自行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应领取的伤残津贴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一、

工伤认定对公司的权益有何影响

  报工伤对公司会有经济利益方面的影响。

  工伤定级后如果员工辞职,单位应承担相应的伤残津贴和就业补贴。如果受伤后没有上报,对公司没有影响。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止发放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二、

工伤认定期限是多少天内

  工伤认定期限一般是三十日内。用人单位应当在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人社局提出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内可以向统筹地区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三、

工伤认定的程序是什么

  1.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申请;

  2.社保局决定是否受理;

  3.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找法网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
胡海立律师
您可以咨询胡海立律师 一小时内
近期帮助 25273 人 | 浙江-宁波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