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应保存哪些证据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应保存的证据如下:
1.证人证言;
2.如果家庭暴力发生后报警,警方的报警记录;
3.医院的诊断证明和治疗证明;
4.如果受害人曾向妇联投诉过家庭成员的暴力行为,妇联同志曾处理过此事,并要求对方进行调解,那么妇联机构不仅有原始工作记录,还可以为家庭暴力单独出具书证;
5.家庭暴力发生后,如果对方写过保证书、忏悔书、承诺书等文件,这些保证以后不再发生暴力的书面材料也可以作为证据;
6.被对方殴打后,如果拍过相关照片或者有视频资料,也可以作为证据。
二、
家庭暴力损害赔偿标准家庭暴力损害赔偿标准如下:
1.一般的物质损失标准,以实际损失为准;
2.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一般以行为人过错程度、当地经济水平、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等予以确定。
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三、
家庭暴力离婚怎么判家庭暴力离婚的判法如下:
1.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2.如果夫妻之间、其他家庭成员之间,实施家庭暴力的行为是经常的、一贯的,已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虽然经法院调解教育,被实施家庭暴力的一方不予谅解,坚持离婚,应判决准予离婚。
3.如果一方有家暴行为,受害人需要治疗的、因家庭暴力失去工作或者影响正常工作的,以及在财产利益方面受到不利影响的,在财产分割时应得到适当照顾。因此,无过错方可以多分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