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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为子女婚后购房出资的,该出资应该认定为借款还是赠与?
更新时间:2023-04-12

导读:生活中,我们时常听到这样的事情:父母为了子女的生活更幸福,拿出自己多年的积蓄,为小夫妻购置房产。那么,父母的该笔出资是借款还是赠与呢?

如果父母在为子女婚后购房出资的时候,汇款用途明确注明为借款,子女收款账户明细也载明为借款,由此可知,在出借款项时父母与子女之间对该款项系借款达成一致意思表示,双方存在借贷法律关系。

从公序良俗的角度来讲,子女成年后应当自立生活,父母的关心和帮助,子女应当感恩,但此关爱和帮助并非父母应当负担的法律义务。因此,在父母出资时未明确表示出资系赠与的情况下,应认定购房出资款为对子女的临时性资金出借,目的在于帮助子女渡过经济困难期,子女理应负有偿还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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