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家暴"这一比较常见话题再度因几个真实案例被推至舆论旋涡。针对家暴的评价标准和惩治对策,始终是人们非常热衷于讨论的内容,每个人的观点不一,各执一端。而那些出现于茶余饭后谈话中的受害者们,该如何保护自己?在遭受到家暴时,是该委屈求全,还是运用法律的武器确保自身安全?
首先什么是家暴?家暴多发在夫妻间,可事实上,父母与子女、夫妻间、情侣、寄养之间关系中,同样也有可能出现家暴。比如,一对未婚同居的情侣,男方常常施暴女方,这类也是属于家暴。总的来说,家暴可以发生于一起生活的人员之间,而不仅限于家庭主要成员。家暴的行为模式包括作为与不作为。作为的方式很好理解:丈夫甲长期施暴妻子乙,这是作为的家暴。什么是不作为的家暴呢?母亲丙对3岁的儿子丁有抚养义务,但丙常常让丁受冷、挨饿,这类同样属于家暴。
偶尔一次家暴,是施暴另一方或故意伤害行为,要看是否足够轻伤,假如是轻伤以上可以依照故意伤害罪判刑,假如不够轻伤,可以依照治案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可是如果经常家暴,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涉嫌虐待罪。虐待罪是指对一起生活的家庭主要成员,经常以打骂、捆绑、冻饿、限制自由、凌辱人格、不给治病或者强迫作过度劳动等方法,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的行为。无疑是可以判刑的。
受害者怎么维权?在这儿证据至关重要,受害者一定要学会懂得如何收集证据。基于《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家暴的受害者可向加害人或受害者的工作单位、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妇联组织等有关单位投诉举报或寻求帮助。这种工作单位承担救助义务。公安部门在接到报警后,理应证据调查,帮助受害者就诊、鉴定伤情。受害者遭受家暴后,还能够向法院申请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