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换言之,未成年人进行大额网络充值超出该年龄段意思表示能力,该行为需要家长追认,若家长不同意,充值钱财可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