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赵琦律师
全国
从业4年 主办律师
2
好评人数
189
帮助人数
一小时内
平均响应时间
要约的撤回与撤销有何区别
更新时间:2022-10-18

一、要约的撤回与撤销有何区别

  要约的撤回与撤销的区别是:

  1要约的撤回:要约生效前,要约人可以反悔,方法是撤回要约。有两个条件:发出撤回的通知; 撤回的通知先于要约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相对人。 撤回要约的效力是阻止要约生效,因此,撤回要约不是要约失效的原因。

  2要约的撤销:要约生效后,相对人作出承诺前,要约人可以反悔,方法是撤销要约。有三个条件:发出撤销的通知; 撤销的通知须于相对人发出承诺的通知之前到达相对人; 要约属于可撤销的要约。

  三种要约属于不可撤销的要约:

  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

  2.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3.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出了准备工作。

  二、要约有效成立的条件

  要约有效成立的条件如下:

  1.要约是特定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所谓特定的合同人,是为外界所能客观确定的人,也就是说通过要约的内容,人们能够知道是谁发出的要约;

  2.要约必须具有与他人订立合同的目的。要约是一种意思表示,但这种意思表示需有与受要约人订立合同的真实意愿,其外在表现形式为要约人主动要求与受要约人订立合同;

  3.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这是指要约的内容明确、全面,受要约人通过要约不但能明白了解要约人的真实意愿,而且还要知道未来订立可能订立的合同的一些主要条款;

  4.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一经到达受要约人,在法律或者要约规定的期限内,要约人不得擅自撤回或者变更起要约。

  三、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

  找法网提醒您,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

  1.是否具有约束力不同,要约对要约人具有约束力。要约邀请在邀请对方时不具有约束力。如果要约人违反了有效要约,就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要约邀请只是当事人准备订立合同所采取的事实行为。

  2.内容是否具体明确不同,要约要求要约的内容具体明确,而要约邀请可以不明确。

  3.对象不同。要约针对的对象要具体,而要约邀请针对的是不特定的社会公众。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找法网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