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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电影妈妈想到认罪认罚的刑事制度
更新时间:2022-10-16

最近上映了一部电影——《妈妈!》,有的朋友可能已经看过,有的还在看的过程中,有的虽未看过,但已经被铺天盖地的宣传海报、影评弹幕所淹没。如果还没有看,我建议和家人一起,值得一看——尤其是偎依在父母身边一起观看、一同体会、共同感受。


电影《妈妈!》,是导演杨荔钠执导拍摄的,一部以老年知识女性为主角的电影,关注的是老年人最容易罹患的阿尔茨海默病。当面对记忆衰退、精神失常、幻听幻视的出现,我们做子女的需要有更多的耐心去陪伴一天天老去的父母,正如父母待儿时的我们一样,让每一位遗失的父母能够找到回家的路(摘录于影片寄语)。


我的职业是一名律师,关注法律是我的天职,感觉与影片无关,其实不然,一个有温度的律师不仅关注法条本身,更会深入关注法条背后的人性温度,因为那里有切实的委托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切身利益和实在的诉求。或是说“人性的温度”这个词太抽象,那我直白的告诉你,我关注的是如何为我服务的当事人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尽可能地帮助到他∕她争取到罪轻、减轻或者是有利的合法诉求。


那这和这部电影有什么关系呢?——有,内的情感联系是共通的。



一幅作品,无论是小说、电影或者绘画,乃至哼唱的一首摇篮曲,如果你用心,每一幅作品就像作者生下的孩子。一幅好作品尤其如此:它能够感染人,影响人,对社会产生有益、积极的磁场与共振频率。


电影《妈妈!》在我看来就是这样一部好的作品,她的每一个眼神都会唤起人性的温暖:长辈们终其一生为社会和家庭做出贡献,当他们需要照顾时,吾辈应担负起责任,就像当初他们养育我们一样(摘录于影片寄语)。84岁高龄的演员吴彦姝女士为这部影片尽心尽力,为我们呈现生活中存在的,而我们有可能不经意间流逝的每一瞬温情。


我从事刑事法律工作多年,在每一次会见那些不慎失足或因一念之差而走向歧途的当事人,我总是相信他们内心深处还有温暖,有温度就能希望,有希望就能获得新的重生。也希望在有可能接触到或误入犯罪歧途的所有人,在实施行为的前一秒能够想到自己的妈妈:如果我判刑了,谁来照顾我年迈的妈妈?


这部影片就有这样的感召力,我想建议司法系统在对接受改造教育的服刑人员,集体观看,体会电影《妈妈!》的细节,让不小心犯错的孩子能够从内心变得柔软,不再持有利器、怀有戾气,从而真正到达“认罪认罚”的法律效果。


我国司法实践实行“认罪认罚”制度,认罪认罚从宽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法院的定罪量刑并签署具结书的刑事案件。


当然,我们也不能以当事人“认罪认罚”代替法院的审理程序。根据自身的办案经验及辩护思路总结:“认罪认罚”仅仅是当事人对犯罪的一个基本态度问题,是对简易程序中的司法效率认可,但在庭审实践中不能以“认罪认罚”剥夺被告人为自己获得从轻、减轻量刑的辩解权利,或者对公诉机关提供的具体证据的质证权利,乃至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案件侦办进程、审理阶段的独立辩护权利:对行为事实的认可,认得是有罪还是无罪?认罪,认得是何种罪,一罪还是数罪?认罚,认得是何种刑罚?三年还是五年?


很多律师同仁聊天说起:自从有了认罪认罚制度,律师快没有作用了。——这是对自身法律职业的极大误解,或者说对自身法律专业的极大懈怠:业,精于勤、荒于嬉,而毁于堕!!


——莫要说,“认罪认罚”制度让律师无从发挥,倒不如说是自己的懈怠让律师这个执业生涯无所适从。


我希望通过自己对法律的专研学习、实践,能够帮助到更多的人,以绵薄之力聚集星星之火推进中国法制进程,让社会更加和谐美好!

我的文章很多人看起来会不舒服,律师、检察官乃至法官,这就对了,正如我上文所说的:一幅作品,无论是小说、电影或者画作,乃至哼唱的一首歌曲,一幅好作品尤其如此:它能够感染人,影响人,对社会产生有益的磁场与共振频率:我的文章让你如有芒刺在身,这说明文字是有力量的,我为这种力量而自信、而自豪。


末了,我用鲁迅先生的一句话结尾:隔靴搔痒赞何益,入木三分骂亦精。

壬寅年九月二十日夜,作为法律随笔,记于岩马山缘启堂,二十一日清晨于剡城修改完成定稿。


(法律提示:本文为原创作品,作者享有著作权保护,未经本人同意,禁止以任何形式转载或辑录发表。)


作者:黄律锋

2022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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