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行政复议办案程序,提升办案质量,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功能,淄博市临淄区采取三项措施努力实现案件审理过程公平、公正、公开。
一是完善行政复议法律文书,新添行政复议补正材料通知书,规范案件受理前程序,为申请人留出合理补正材料时间,努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二是完善行政复议听证程序。要求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作为行政复议工作的第一负责人,被申请人分管领导必须参加听证,案情复杂的重大案件需主要负责人参加听证。配备摄像机,对听证过程全程录像。配备储物箱,要求当事人将随身携带的与听证无关的物品存入储物箱,听证结束后再取出带走,通过严格听证纪律完善听证程序。
三是及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对案情简单、争议较小的行政复议案件及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缩短审理期限,为当事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赢得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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