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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违约的构成类型有哪些以及根本违约的法律后果
更新时间:2022-08-11

导读:根本违约的构成类型包括迟延履行场合、履行不能场合、不完全履行场合以及先期违约场合。根本违约的法律后果是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要承担相应赔偿损失等责任。


  一、根本违约的构成类型有哪些

  根本违约的构成类型如下:

  1.迟延履行场合

  迟延履行并非必然发生根本违约,但如果合同对履行期有明确的约定,而且履行期之约定在合同中显然处于重要地位时,则迟延履行通常会构成根本违约。

  2.履行不能场合

  在当事人具有可归责性的场合,具有可归责性的当事人要承担履行不能之责任,又由于履行不能已使合同的整个目的落空,这种违约行为无疑应作为根本违约,非违约方当事人自得解除合同。

  3.不完全履行场合

  在不完全履行场合,通常债务人已履行给付义务,只不过是由于履行义务不完全,或者是由于附随义务的不履行而给债权人造成损害。

  4.先期违约场合

  在先期违约场合,如债务人已先期明确表示届时不履行合同,此时即可以不待履行期的到来,以其拒绝履行作为根本违约,可以因此解除合同。提醒,如果债务人没有明示拒绝履行,但由于债务人的信用状况恶化而致履行不可期待,此时的合同目的也就无法期待能够实现,自然也应作为根本违约。

  二、根本违约的法律后果

  根本违约的法律后果是,合同根本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的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三、根本违约合同解除流程

  根本违约合同解除流程是:

  1.在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在合理期限内通知合同另一方;

  2.合同另一方决定是否对解除合同存在异议,有异议的,可请求法定机构解决;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应遵守特别程序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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