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2014年7月31日,王某驶鲁A*****轿车沿**大街由东向西行驶至****南路路口时与委托人庄某驾驶的鲁A****摩托车以及其他三人相撞,经交警部门认定,王某负全部责任。经协商索赔未果,委托人委托律师起诉。
处理结果:董新涛律师在接受委托人庄某的委托后,准备了相关的起诉证据材料、手续等。考虑到案件中涉及伤者众多,并且最严重的一位伤者已经起诉到法院,如果本案也起诉的话,很可能要并案处理,届时将在时间上造成很大的拖延。因此考虑到时间成本,起诉前先与对方联系协商一下。经过多次沟通联系,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双方最终达成调解意见。对王某来讲,节省了部分赔偿费用,节省了鉴定费和诉讼费,对委托人来讲,节省了时间,尽快的处理完案件。从接收委托到处理完毕,用了一个月时间。
心得:根据不同案件情况,在准备充足的证据材料前提下,适当的协商解决,让一点步,从整体案件上来讲,也许会是最好的一个选择。
相关法律:侵权责任法,最高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