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购物出现纠纷,可以在买家所在地起诉吗?
案情简介
甲在乙在淘宝上开设的网店上购买一件女式服装,价值3000元,甲收到衣服后发现有质量问题,要求退货,乙不同意,甲想起诉乙,通过法律的途径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是乙远在北京,甲在南京,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原告就被告”的基本原则,甲要想起诉乙可能要到北京去起诉,这诉讼成本无疑太高。甲找到本律师咨询,看看有没有其他有效的方式可以最大限度的维护甲的权益。
律师的工作
1、作为律师知道,该案件如果甲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支持甲的请求,关键是在哪个法院起诉的问题,在乙所在地的法院起诉,甲的诉讼成本无疑太大,除了成本白忙活了。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在原告所在地的起诉也就那几个情形,逐一对比,没有一项符合甲的。甲要想在自己的居住地起诉,恐怕要另辟途径才行。
2、有句话叫办法总比问题多。这也是我遇到难题时候经常对自己说的一句话。本律师注意到一个细节,甲是在淘宝购物,虽然我不经常在网上购物,但是网上购物作为一个新兴的购物方式,要研究要接触,要和法律相结合,要主动学习。记得在淘宝官网上看到过《支付宝争议处理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当时还特地研究一番,而且好像规定买卖双方发生争议、可以在买家所在地的法院进行进行起诉。立马在网上搜得到这个《规则》,该《规则》规定“交易双方可以自行约定货物的交付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清的,以买家留下的收货地址作为货物交付地。”通观甲乙的交易过程,甲和乙显然没有对此次交易约定交易地点,属于没有约定的情形,甲在居住地收货,甲的居住地就是合同的履行地。又根据《民诉法》的相关规定“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这样甲就可向合同履行地的法院起诉了,即甲住所的法院起诉。而且后来本律师在网上也找到宿迁一个法院处理的类似案例,还发表到了法律界的专业报纸《人民法院报》上,本律师也把这个材料收集下来了,根据经验到时候肯定有用。本律师做事遵循“准备没有充分的时候”这个原则。
3、虽然从理论上解决了案件的立案问题,但是实践中法院负责立案的法官是否有和律师一样的认知高度,还不敢确定。果不其然,负责立案的法官不同意立案,要本律师到被告所在地,即乙的居住地去立案。我就把宿迁的案例拿出来供法官参考,同时还说宿迁经济这么落后法官都能创新都敢判决,咱们南京是江苏的省会、六朝古都,咱们的法官更应该有创新精神才对,法官还是不感冒,最后央求法官是否可以先将材料收下来,给领导研究下再说,法官才勉强收下来。当时我里挺忐忑的,不是我对案件研究不透,是怕法官没有研究透,还好过了三天接到法院的电话,法官通知我过去立案,缴纳诉讼费。到此该案件的大部分工作已经完成了。
审判结果
法院判决乙方返还货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