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涉嫌虚报注册资本罪,2010年由西安市**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委托人于同年4月委托王律师等提供辩护,在接受委托后,王律师分析案情,认真准备,后本案经开庭,西安市**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犯虚报注册资本罪,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万元。该判决已生效。委托人及被告人等对律师的工作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