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成功案例
李克林律师
江苏-苏州
从业12年 高级合伙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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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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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合同纠纷,获得上海闵行法院、一中院的支持
更新时间:2014-03-25

案情:

江女士,是一名歌手,在上海乃至全国均有名气,其上海文化圈的一位徐姓朋友,在得知江女士2009年内打算开一次画展的情况下,声称只要江女士支付五万元就可以请到其好友中国画家协会主席刘先生到场题词。江女士遂委托徐先生要求刘先生出席画展,并按照徐先生要求依约将五万有汇至其指定帐号。其后徐先生一直推脱说刘先生工作繁忙,使得画展一推再推,最后未能举办。


案件焦点:

江女士认为该款5万元应该返还,徐先生则认为该款已经在邀请过程中作为公关费用、邀请费,餐旅费使用完毕,但是拒不出示票据凭证。

双方多次为此事项沟通,因徐先生拒不返还,且声称自己垫付不少,非常吃亏, 似乎江女士还讨了巧,江女士非常无奈。


诉讼过程 2013年9月,江女士委托本律师,代为提起诉讼。

本律师接受委托后仔细分析案情,收集相关证据后,本律师以委托合同纠纷提起诉讼请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告应该返还5万元,并支付相关利息。庭审过程中,法院支持了本律师的观点,认为原告诉求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5万元,并支付利息。被告承担诉讼费。

被告不服判决于2013年12月上诉至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法院开庭审理后,于2014年2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办案总结:


每个人在生活中都或多或少的遇到一些协商解决不了的问题,普通大众会遇到,名人富豪也会,有时候协商不了,明明吃亏了,还被误会成得了便宜,这种心情无法宣泄,唯有求助法律,还原一份法律事实和真相,给自己一份心安理得的交代。


法律只能保证最低的道德底线,当有些人突破道德底线,忍无可忍,诉至法律吧!



李克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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