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某 盗 窃 一 案
孙汝辉律师
案情简介:
刘某(19岁)原在一家汽车4S店上班,某一天刘某私自开客户维修的车辆外出会友归来,发现仓库们没有锁,就进去搬了两台电脑(价值10000余元),并且让朋友(陈某,18岁)帮忙一起放进车里带到外面销售掉,获利挥霍完,单位报警刘某、陈某相继被抓。
判决结果:
刘某:判八个月缓刑一年,陈某:六个月缓刑一年
律师评析:
本案不算是疑难复杂案件,只是一个简单的刑事案件,但是作者想说的是现在的年轻人法律意识比较淡薄,很多年轻人做事更本不去想一下后果,造成了影响一生的印迹,尤其是本案的陈某,本是一同游玩,帮助抬了一下电脑。从而招来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