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2011年3月份,姜XX在一中学门口,拦住一位刚放学的同学,以暴力相威胁,从同学手中抢走人民币73元,而后逃走,被害人当时报警,根据当时的监控录像,民警很快将姜XX抓获。
案件解说:抢劫罪属于暴力性犯罪,起刑为3年,但是本案的犯罪人为在校学生,为便于教育以及犯罪人日后的发展,经辩护人与法官沟通,最终判决被告人缓刑,被告人可以在监外继续学习。
辩护要点:
被告人犯罪时未成年且当庭自愿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因此辩护人恳请法庭能从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出发,对被告人从轻减轻处罚,对被告人判处缓刑,让被告人能够在父母的教育、学校的监督以及同学的帮助下纠正自己的心理与行为,改正观念,做一个正直的人,相对将被告人判处实刑交由监狱看管将会对被告人产生更好的影响及效果,更有利于被告人的成长。
审理结果:法庭参考辩护人的意见,判处姜XX抢劫罪成立,有期徒刑3年,缓期4年。